大家好,摩云企服小编许和来为大家解答北京文旅局关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特别提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的相关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北京文旅局关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特别提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51号),并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的有关通知,《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审批范围包括:网络音乐、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和展览、比赛活动。对于不符合审批范围从事其他互联网经营活动的单位,不予发放《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需要提示的是,网络表演是指以网络表演者以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电商类、教育类、医疗类、培训类、金融类、旅游类、美食类、体育类、聊天类等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不需要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请互联网企业和各线上服务平台提供商周知。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3月10日
1、北京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符合申请事项定义。网络演出剧(节)目指将演出剧(节)目通过互联网(含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演出剧(节)目包括但不限于音乐会、演唱会、音乐节、舞台戏剧(含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等)、曲艺、杂技、脱口秀等演出活动。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实际经营事项与申请事项相符。
3、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申报企业不得含有外资成分。
2、北京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参考依据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北京市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工作方案
3、北京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一层A区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综上所述,本篇内容介绍了北京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互联网经营网络演出剧(节)目)文旅局关于资质办理特别提示的文章,如果您还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的其他问题或想办理,请联系摩云企服在线客服。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电话182-1038-6210。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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